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瑣碎定律(Law of triviality)

瑣碎定律(Law of triviality)


管理學上,帕金森(Parkinson)發現一種稱為瑣碎定律(Law of triviality)現象。在討論非常專業而且金額龐大的事情時,一般人由於缺乏專業知識,不敢隨便發言,以免失言,貽笑大方,因此多半都會肯定(或逃避)該重大方案,而提些與主題無關的雞毛蒜皮小事。相對的,對於簡單的瑣碎小事,由於平常大家都會接觸到而有相當的認識,反而意見特別多,帕金森稱此現象為瑣碎定律。


瑣碎定律,提醒我們記得看大方向,而且,對於其他人的瑣碎要求,可以探討其是否為有建設性的具體建議,若非,則心中可釋懷。另,文末,教授分享他在學校裡主持各項會議,他總會提醒與會同仁,不要花費太多時間在瑣碎小事上,如此才能有充裕的時間討論其他重大提案,會議也因此因而更有效率。





瑣碎定律來自於人們的不安感中追求穩定的動機

透過談論小事情讓自己的存在感和成就感增加


這是人性動機


所以在會議主持人上必須控制好這樣的動機

避免會議淪為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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