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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業不是服務業

本文摘錄改寫自「為什麼賭場越蓋越豪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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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世界,從商家到政府到學術界,都把賭業歸類為服務業。

以上討論,便是以“賭業是服務業"的 “共識"為基礎的。

然而,這個“共識"是正確的嗎?能把賭博看作是一般的消費行為嗎?

能把賭客看作是一般的消費者嗎?

能把賭博價格(賭客劣勢)看作是一般的服務價格嗎?

能把賭場看作是一般的服務業嗎?


如果認為賭博是消費行為,那就首先必須搞清,這種消費的消費對象是甚麼。

如果賭客在賭場中是以賭博器具和賭場設施為消費對象,那麼,賭客對這些東西的質量一定是敏感的,需求價格對於賭場豪華度的彈性一定是高的,賭場服務便一定是按質論價的。

如果事實不是這樣,那一定意味著賭客不是以賭場提供的服務器具和設施為消費對象的。


那麼,他們消費的是甚麼呢?如果找不到其他可能的消費對象,則只有一種解釋,賭博者根本就不是消費者,或者至少,他們主要的角色不是消費者。

不是消費者是甚麼?只有一種可能:投資者!如同股票交易所的股民,那間交易大廳及其桌椅板凳的消費者,他們的主要角色是投資者。

 

賭客的性質也是這個邏輯。有人認為,至少有一部分人到賭場去是純粹為了消磨時光的,他們輸給賭場的錢就是他們為購買這個消磨時光服務所付的價格。

這種似是而非的說法的最大可疑之處是:

一位賭客為購買一定時段的“消磨時光"所須付的價格是完全不確定的。

他昨天為消磨四個小時的時光付出了一百塊錢,今天為購買同樣長度的時間卻付出了一萬元,明天的四個小時可能是免費的,後天可能是倒找的……。

僅此一點就可以斷定:這不是一種消費價格。

 

賭博之所謂樂趣(或癮頭)的根源不是對那些好玩的機器和賭枱的把玩和留戀,

而是賭客對贏錢之可能性的期望!

賭場所設計的、旨在勾引賭客去追求這種可能性的“決策-期望"方式。

賭客正是在這種設定的“希望-失望-再希望-再失望"的輪回中“不覺日中天"的。

賭場之所以具有消磨時光的功能,不是因為賭客在消費,而是因為他們在投資。

 

 

我們假定有兩間銀行儲蓄所,一間金碧輝煌,另一間骯髒破爛。

在利率一樣的情況下,存戶們當然都願意到第一間去開戶存款辦事。

但如果前者的存款利息率低於後者,試想一下,有幾個人會因為後者骯髒破爛而避之,前者金碧輝煌而趨之。

這裏的關鍵是,利率是一種金融價格,而不是服務質量價格,它只能作為存貸市場上調節投資行為的經濟杠杆來用,而不能作為操縱服務設施間質量價差的一條經濟杠杆來用

 

賭博價格(賭客劣勢)與酒店的房間價格不是一類的價格。

 

賭博價格是更象銀行利息率那樣的反映投資回報率的金融價格,

賭場業是一種介於招待服務業與金融業之間的兩棲產業。

 

 

賭場越蓋越豪華的競賽  其邏輯很像軍備競賽,是一種不健康的商業競爭,而是賭場間為追逐競爭優勢所促成的一種合成謬誤(fallacyof composition)。

 

它導致了在需求量沒有相應增長的情況下的供應量單方面的無限膨脹和平均成本的不斷增加。

拉斯維加斯那些被淘汰炸掉的賭場酒店的平均壽命是19年,其中最新的只用了7年就炸掉了。


        這顯然是一種社會浪費。從經濟學意義上說,這是一種“市場失敗"(market fail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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