瑣碎定律(Law of triviality)
管理學上,帕金森(Parkinson)發現一種稱為瑣碎定律( Law of triviality)現象。 在討論非常專業而且金額龐大的事情時,一般人由於缺乏專業知識, 不敢隨便發言,以免失言,貽笑大方,因此多半都會肯定(或逃避) 該重大方案,而提些與主題無關的雞毛蒜皮小事。相對的, 對於簡單的瑣碎小事,由於平常大家都會接觸到而有相當的認識, 反而意見特別多,帕金森稱此現象為瑣碎定律。
瑣碎定律,提醒我們記得看大方向,而且,對於其他人的瑣碎要求, 可以探討其是否為有建設性的具體建議,若非,則心中可釋懷。另, 文末,教授分享他在學校裡主持各項會議,他總會提醒與會同仁, 不要花費太多時間在瑣碎小事上, 如此才能有充裕的時間討論其他重大提案, 會議也因此因而更有效率。
瑣碎定律來自於人們的不安感中追求穩定的動機
透過談論小事情讓自己的存在感和成就感增加
這是人性動機
所以在會議主持人上必須控制好這樣的動機
避免會議淪為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