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人都存在著兩極化的願望,希望馬兒跑的快、又希望馬兒不吃草。
希望自己跟別人不同,但又希望自己不要變成指點焦點。
在看了這篇文章:
大部份的消費者在挑選衣服準備購買的時候,心裡同時存在著兩個完全相反的「願望」。
第一個願望是,她希望穿得「與眾不同」,讓大家注意到她的美麗!
另一個願望卻是,她希望穿得與別人「相同」,可以符合這個社會的框框。
學者發現,人性就是這樣無可救藥,想腳踏兩條船、兩者都兼顧,但是,一個人怎麼可能同時「相同」又「不同」呢?
有趣的來了,學者發現,還真的可以!
消費者懂得以「一前一後」來解決既想相同又要不同的貪婪願望。他們發現,人們會先選擇「相同」,再去求「不同」,比方說,人們往往先找一個大家能接受的「品牌」,然後,在該品牌這麼多衣服中,再挑一件顏色最特別的....
發現以前不解的矛盾,突然想通了。
原來在於我們出生於「同」,所以追求「不同」
我們活於「不同」,又追求「同」
就以要不要加入「臉書」這個範例來看。
傾向追求「不同」的人們,對於要不要加入「臉書」是個掙扎。
想要不加入「臉書」,但是比這張表,將會很很大的不便。
若加入「臉書」,就沒辦法顯示出「不同」
於是人們會自己找尋一個規避的出路,加入「臉書」
但不用「臉書」來證明自己的存在,不更新圖、不發文、不按讚。用消極的「不用」來證明自己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