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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續「同情,同理心,Compassion」

繼上篇 論同情,同理心,Compassion 之後,因為總覺得似乎有什麼還未解開,研讀正義課程的途中,讀到了康德理論後,才知道問題在哪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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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故事和主張未來會在正義課程系列有更深入的描寫。他是德國的一位大哲學家,人類歷史上最有影響力的思想家之一

康德為了解釋「尊重」的意義,也意外的也解釋了『愛』、『同情』、『團結心』的共同點。

他認為,『愛』、『同情』、『團結心』都只是把「我」向「小群體」拉近的一種道德感情。說更明白的,這些感情都是看對象的。例如我愛配偶與家人,同情我們認同的對象

而康德的『尊重』是沒有方向性的,不會受到什麼對象而有所不同。只要他是人,存在理性,就值得尊重。正義,就必須維護每個有理性的人,因為有理性就有人權普世價值!不論親疏遠近。

 

以上的康德大師論述,我看到了最後的答案,

同情的出發點在於認同。

 

所以與其教育我們台灣和中國的國民要同情心等道德要求,

不如回到最源頭,教育大家「認同」的概念。

當你沒有全世界人類都是一家人的認同感時,

對於國外發生了什麼人間悲劇,無論死了多少人,大多數人都會無動於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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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對外勞在台灣遇到遭遇的同情,也會因為沒有認同他們,所以蕩然無存。

 

你能有同情,是因為你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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